公園花壇景觀照明的設計、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花壇由上而下應設計公園景觀照明,以展示盆花本身;
2、照明燈具應視為景觀的元素,避免因照明燈具的設置而影響景觀的觀賞價值;
3.草坪的照明工程應考慮到對公園內人們活動的影響,光源應自上而下照射,防止溢出眼對自然造成光污染。
4.園區內具有觀賞價值的綠地照明最低光強不應低於2lx;
5.公園景觀照明設計盡量減少溢出光對景觀欣賞或周圍環境的影響。
公園水景景觀照明的設計與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照明光源、燈具及其他電器附件需符合本標準附錄C要求的安全防護及用水安全要求,並應有利於維護與管理;
2、水景照明燈具應結合景觀法規進行隱蔽,並應具有無水、冬季結冰時採取防護措施的外觀及實際效果;
3.音樂噴泉照明的光強應考慮自然環境色度以及噴頭的形狀和長寬比;
4.水景附近需設置多功能照明,避免觀賞者不慎落水;
根據水景形狀和河面反光效果,選擇合適的照明工程方法。